導讀:股權管理分為股權投資的生命周期、股權投資的對象、股權投資的主體、股權投資的形態、股權投資的取向、股權投資的價值策略六個維度。
一、股權投資的主要內容
股權管理分為股權投資的生命周期、股權投資的對象、股權投資的主體、股權投資的形態、股權投資的取向、股權投資的價值策略六個維度。
1、股權投資的生命周期包含天使期、初期、成長期、中后期、Pre-IPO期、二級市場、后市管理、并購整合、私有化、再整合、禿鷲投資;
2、股權投資的對象包含個人、法人、特征、階段、趨勢、價值、邏輯、優勢、題材、成長、預期、顛覆性、獨特視角、組合價值、關鍵資源、關鍵技術、轉板;
3、股權投資的主體包含個人、家族、投資公司、母基金、子基金、可轉債、購股權、夾層投資、借助聯盟、產能及服務合約;
4、股權投資的形態包含直投、并購、孵化、跟投、眾籌、證券化、投貸聯動、短線、長線、強勢基金、形成實際控制結構、夾層融資、聯合投資、并購團;
5、股權投資的取向包含戰略性、策略性、財務性、風險性、對沖性、投機性;
6、股權投資的價值策略包含戰略型、介入型、組合型、財務型、特殊型。
二、股權投資組織保障
圖集團各層面架構
投資決策需要集團各層面共同推動,即需要董事會、戰投委員會、經營層、戰略部、項目部、其他職能部門聯動。
戰略投資中心是投資管理活動的具體牽頭和執行者,收集項目信息,形成項目意向,建立項目信息庫;組建項目組,支持和管理項目研究,草擬投資方案,談判與交易;協調外聘專家管理。
項目組是進行項目研究、談判和實施的執行者,執行項目研究、項目調研和訪談,起草項目研究相關的各項報告。
其他職能部門發揮支持/監控功能,在需要的時候對方案進行財務評估和資金籌措;對投資項目提供法律服務;由項目組牽頭,對被投資企業實施財務、法律、
人力資源等專項診斷和評估。
經營層的作用在于協調、管理投資決策中各項活動;擬定投資管理制度;優化資源配置。
投資戰略委員會是第一輪初步篩選、項目研究審核和監督者,對項目意向進行第一輪初步篩選,對項目研究工作和投資方案進行審核;負責主持特殊項目的決策過程,監督具體決策的實施執行。
董事會是投資活動的最終決策者,審批投資管理制度,執行第二輪初步篩選,并批準立項;負責正式篩選,對項目研究報告進行審批,形成最終決策。
三、投資支撐體系建設
投資支撐體系由政經及行研體系、情報管理與數據庫、投資管理能力、趨勢性研究、多層次項目篩選指標體系、技術跟蹤及價值跟蹤、法務體系、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八個維度組成。
圖投資支撐體系
集團在選擇投資項目的時候,不能“迷信”專家,大部分的專家最多只做到程序性論證,不能單純根據專家的結論決定是否投資。還需要對項目進行政經及行業研究和趨勢性研究,了解行業的現狀和未來發展趨勢;借助集團的情報管理體系,盡可能全地搜集和項目相關的信息,進而橫向和縱向比較該項目的投資收益、投資風險、相較于同業處于什么地位等情況。除此之外,還需要集團有一定的投資管理能力。
多層次項目篩選機制有個四層次。第一層次,依據項目的性質,篩掉一部分,比如軍工涉密不能投;第二層次,根據關鍵要素,篩掉一部分;第三層次,通過財務報告分析,篩掉一部分;第四層次,依據核心領導人的領導能力評價,篩掉一部分。
技術跟蹤及價值跟蹤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完成,李書福并購沃爾沃花了七年時間進行技術跟蹤和機制追蹤。法務體系方面一定要有霸王合約,在并購后,對混合所有制或對民營企業起到制衡作用。因此,一定要有霸王合約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你是控股方的話,對于反稀釋條款、反作弊條款,你要稀釋和作弊。在大監管時代,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一定要有。
四、投資管理的核心能力需求
投資管理本身是復雜決策,能力建設尤為重要。投資管理的核心能力有4種,價值發現能力、產業核心成功要素的判別及移植能力、資本運營能力和投資管理與風險控制能力。
其中,價值發現能力包含產業潛在價值發現能力、企業潛在價值發現能力、機會創造;產業核心成功要素的判別及移植能力包含產業核心成功要素的判別分析能力、產業核心成功要素的獲得和移植能力;資本運營能力包含融資能力、企業并購能力、并購后整合能力、有效資本市場運營能力;投資管理與風險控制能力包含投資管理體系、現金流管理、資本結構設計、融資成本控制、投資方案設計能力。
五、投資的再保證
PE投資的成功離不開以下11個因素:并購數據庫,并購篩選模型,盡職調查,期權對賭,點狀公司,吸引力構筑,風險對沖,戰略聯盟,風險共擔,專家智庫網絡,全球趨勢跟蹤型投資。
PE投資首先是發現價值,在其他人不看好的情況下,已經發現了這個平臺的價值,比如滴滴打車。在投完以后,通過并購等方式補充產品線放大規模,提升價值。除了幫助企業上市,還可以借助對接資本市場、財務杠桿、資產結構杠桿等方式放大企業價值。
【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投資監管體系建設
一、投資監管體系建設要求
2017年1月7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國資委令第34號),34號令是國資委以國家發展戰略和中央企業五年發展規劃綱要為引領,以把握投資方向、優化資本布局、嚴格決策程序、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為重點,建立權責對等、運行規范、風險控制有力的投資監督管理體系,從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定位、實現以管企業為主向以管資本為主轉變的要求出發頒布施行的。圍繞著五位一體的境內投資監管和境外投資,形成投資的事前管理、投資事中、事后,投資風險,責任追究、五個維度的管理。
在投資事前管理方面,中央企業應當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年度投資計劃,并與企業年度財務預算相銜接,年度投資規模應與合理的資產負債水平相適應;于每年3月10日前將經董事會審議通過的年度投資計劃報送國資委;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按照國資委確認的各企業主業、非主業投資比例及新興產業投資方向,選擇、確定投資項目,做好項目融資、投資、管理、退出全過程的研究論證;明確投資決策機制,對投資決策實行統一管理,向下授權投資決策的
企業管理層級原則上不超過兩級。各級投資決策機構對投資項目做出決策,應當形成決策文件,所有參與決策的人員均應在決策文件上簽字背書,所發表意見應記錄存檔。
在投資事中管理方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實施中的重大投資項目進行隨機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企業重大投資項目決策、執行和效果等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向企業進行提示。中央企業應當定期對實施、運營中的投資項目進行跟蹤分析,針對外部環境和項目本身情況變化,及時進行再決策。如出現影響投資目的實現的重大不利變化時,應當研究啟動中止、終止或退出機制。
中央企業應當按照國資委要求分別于每年一、二、三季度終了,次月10日前將季度投資完成情況通過中央企業投資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國資委。季度投資完成情況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重大投資項目完成情況,以及需要報告的其他事項等內容。部分重點行業的中央企業應按要求報送季度投資分析情況。
在投資事后管理方面,中央企業在年度投資完成后,應當編制年度投資完成情況報告,并于下一年1月31日前報送國資委。年度投資完成情況報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年度投資完成總體情況;年度投資效果分析;重大投資項目進展情況;年度投資后評價工作開展情況;年度投資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中央企業應當每年選擇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形成后評價專項報告。通過項目后評價,完善企業投資決策機制,提高項目成功率和投資收益,總結投資經驗,為后續投資活動提供參考,提高投資管理水平。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選擇部分重大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并向企業通報后評價結果,對項目開展的有益經驗進行推廣。中央企業應當開展重大投資項目專項審計,審計的重點包括重大投資項目決策、投資方向、資金使用、投資收益、投資風險管理等方面。
在投資風險管理方面,中央企業應當建立投資全過程風險管理體系,將投資風險管理作為企業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加強廉潔風險防控的重要內容。中央企業商業性重大投資項目應當積極引入社會各類投資機構參與。
中央企業股權類重大投資項目在投資決策前應當由獨立第三方有資質
咨詢機構出具投資項目風險評估報告。納入國資委債務風險管控的中央企業不得因投資推高企業的負債率水平。
在責任追究方面,中央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6〕63號)等有關規定,由有關部門追究中央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責任。對瞞報、謊報、不及時報送投資信息的中央企業,國資委予以通報批評。
二、國資委投資監管職責
國資委投資監管職責,是指國資委為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對國家或各級政府出資企業的投資行為(固定資產投資、股權投資、重大項目投資等),以及完成這些工作任務所需承擔的相應責任。
國資委作為出資人進而履行出資人權利對相關企業的投資行為進行監管。包括國資委管轄的各級企業及政府委托國資委監管的相關企業。
在投資事前管理方面,企業應當按照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編制年度投資計劃并報送國資委;國資委依據負面清單等對投資計劃進行管理;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等,從投資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對企業經營發展的影響程度、企業投資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履行出資人審核把關程序。
在投資事中管理方面,國資委對重大投資項目進行隨機監督檢查;定期對實施、運營中的投資項目進行跟蹤分析,針對外部環境和項目本身情況變化,及時進行再決策;企業應將季度投資完成情況通過報送國資委。
在投資事后管理方面,企業應當編制年度投資完成情況報告,并選擇部分已完成的重大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國資委對企業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選擇部分重大投資項目開展后評價,并向企業通報后評價結果,對項目開展的有益經驗進行推廣。
在投資風險管理方面,國資委指導督促企業加強投資風險管理,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對中央企業投資風險管理體系進行評價,及時將評價結果反饋企業。相關企業應按照評價結果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健全完善企業投資風險管理體系,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在責任追究方面,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投資管理職責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及其他嚴重不良后果的,依照相關法規,由有關部門追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責任。
案例:綠地集團的綜合性產業投資管控遵循分業、分類、分級原則
綠地形成了分業、分類、分級的投資管理。
分業管理:可細分為常規業務和非常規業務兩個部分,其中常規業務主要針對小于一億元的常規業務僅需按格式備案梳理盈利模式、投資標準與投資收益評價和管理模式等內容而言,非常規業務則針對集團主要管控非常規業務的投資和投資后評估而言。
分類管理:根據集團控股比例分為全資產業集團、現階段控股及并表合資產業集團、現階段不控股非并表的合資產業集團三類。全資產業集團在產業投資上需要遵照以下三點:非常規業務和常規業務中投資金額大于一億元的項目由集團負責投資評審;非常規業務投資金額小于一億元的項目由集團投資發展部牽頭審核,上報集團總裁室決策;常規業務投資金額小于一億元的項目由產業集團自行負責投資決策。
現階段控股及并表合資產業集團在產業投資上參照全資產業集團,具體為集團外派董監事收到產業集團董監事材料后,按照金額大小和項目分類交由集團風控小組或集團投資發展部匯總評估意見,報集團總裁室同意后,再由董監事在產業集團董監事會上發表意見。
現階段不控股非并表的合資產業集團的重大投資需集團評估與審核,由外派董事根據需要報請集團投資發展部與相關部門審核溝通評判與建議后報集團總裁室確認。
分級管理:指投資項目審批遵循“產業集團完善自控,集團負責審核”的原則,即首先完成產業集團內部篩選自審流程,然后再上報集團進行論證、審批。
三、如何搭建集團投資監管體系
那么作為國資委,如何建立面對企業的投資監管體系;作為母公司,如何構筑覆蓋二三級公司的投資監管體系呢?
可以從以下12個方面執行:制定投資戰略規劃,明確投資組織與流程,完善投資制度,加強投資項目備選與篩選管理,建立投資決策體系,編制投資計劃與預算,打造投資
項目管理成熟度評價體系,監督投資項目執行,加強投資項目績效管理,加強投資項目風險管理,建立投資管理信息系統,投資項目后評價,獎懲與追責。
一個完整的投資監管體系,這十二步驟缺一不可。所以投資很靈活,但投資監管必須是格式化的。
投后管理是項目投資周期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核心目標是能有效防范風險,保證資產安全呢;幫助被投企業增值,實現良好的項目投資回報。那么應該如何做好投后管理呢?
首先,確保貼合業務發展的投資管理信息化平臺;其次,規范、高效的制度體系、管理流程;然后,需要盡職、專業的投后管理團隊;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各部門在風險預警管理、關鍵決策管理、資產組合管理、投資績效管理協同工作。協同工作不僅僅是各部門聯動,更是細化對跟蹤財務狀況、完善治理機制、預警投資風險、管理模式輸出、綜合咨詢服務、集團資源協同、配合資本運作、價值實現退出和項目復盤總結。
換而言之,是設定投后管理方式,明確投后管理的團隊模式,建立投后管理機制,解構被投資企業當前的運營管理問題和面臨的風險,確定需要提供的增值服務,項目階段性評價,制定下一階段項目投資管理方案這一流程的核心內容。
(二)核心工作
投后管理的核心工作主要包含三點:常規性管理、決策性管理、增值性服務。
常規性管理主要指各投資平臺日常運作過程中,通過各種常規性手段把握被投企業的經營動態,并按照規定流程與職權,及時解決存在的各類問題。其實質就是根據被投企業經營信息的動態反饋,對其進行監控和管理的過程。例如:分析財務狀況、完善治理機制、合同后繼執行。
決策性管理指通過派出人選出任被投企業董事、監事或其他高管人員,完善企業的治理結構,參與企業的決策管理過程。最重要的責任就是提供合理可行的決策建議,使被投企業的各項重大決策符合集團的投資利益。例如被投企業重大事項決策、風險預警管理、退出管理。
增值服務貫穿于常規性管理和決策性管理全過程之中,它主要包括協助組建管理團隊、提供財務和融資服務、提供信息支持服務、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平臺資源共享等內容。這不僅是一個價值發現的過程,更是一個價值創造的過程。例如:管理模式輸出、集團資源協同、綜合咨詢服務、配合資本運作。
(三)管理原則
投后管理的原則有三個:勿缺位、勿越位、強補位。
圖投后管理的原則
勿缺位是指對新投資項目協助落實被投企業完善公司治理、推進改制進程、健全內控制度等解決盡調中發現的重大風險問題。投資后定期走訪已投企業,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及幫助解決企業各種問題,做好風險預警及防范工作。做好上市督導工作,對擬上市項目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勿越位是指保持投資企業核心管理團隊不變、企業特色品牌不變。根據企業需要提供服務,一般情況下不介入企業日常管理,充分發揮企業團隊的創業精神或原有優勢。不與已投企業發生經濟利益,委派人員不拿企業任何工資津貼
強補位是指企業業績波動時,幫助被投企業市場拓展、投資企業之間的業務協同。進入上市階段時,提供資本市場的專業補位。包括中介推薦評估,上市重大事項跟進、上市前財經公關支持等。新投企業的管理補位,如董秘、財務總監等人選推薦、協助內控建設、預算編制支持、幫助戰略制定、稅務籌劃等。
(四)核心流程
項目的投后管理核心流程主要包括七個環節,設定投后管理方式、明確投后管理的團隊模式、建立投后管理機制、解構被投資企業當前的運營管理問題和面臨的風險、確定需要提供的增值服務、項目階段性評價、制定下一階段項目投資管理方案;并且從第三環節的投后管理機制建立開始至最后一步形成了一個管理閉環。
投后管理機制的建立可以從財務監控機制著手,獲取被投企業的財務報表并進行財務分析。定期參加被投資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不定期電話溝通或現場調研。
解構被投資企業當前的運營管理問題和面臨的風險,形成調查情況匯總表、項目分析表,從而確定需提供的增值服務,并明晰重點監控方向以及需要采取的監控力度。
完成項目階段性評價,制定下一階段項目投資方案,如是否需要估值調整、是否需要追加投資、是否需要加強監控、是否需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投后團隊是否需要調整等。
二、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投后管理
穿透式監管必須深入到投后管理,需要重視兩方面的內容,一個是增值服務,另一個是風險監控。
增值服務包含戰略規劃支持、人文資源支持、后續融資支持、外部關系網絡、財富管理支持、生產運作支持、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支持、市場營銷支持和企業上市兼并支持。提供增值服務能夠幫助被投資的風險企業制定正確的決策和實施更好的管理以實現被投資企業最大程度的增值。
風險監控包含財務監控、估值調整、信息跟蹤、參與管理;是對被投資企業(項目)進行風險監控,對被投資企業實施監督和控制,防止被投資企業做出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